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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本衔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
2016-03-02 15:37   审核人: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必须提交的一份具有一定科研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取得成果的科学表达,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是大学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因此请各系各专业提前安排好写作工作,选择责任感强的导师、导师应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写作过程。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后必须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答辩,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加论文答辩学生条件

1、 修完所有“专本衔接”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论文答辩。

2、 尚未修完衔接课程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系部同意后报继续教育中心批准,可以提前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组织工作

1、 由各系各专业自行确定答辩时间、确定并布置答辩场地、确定答辩学生名单及答辩分组情况。

2、 答辩专家组成员:各专业每一个答辩小组暂定两名答辩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一名答辩秘书、主考院校派一名答辩专家(组长)组成答辩专家组。

3、 答辩学生名单分两种:已修完课程达毕业要求学生名单;尚未修完课程学生名单。

4、 凡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填写答辩申请表(毕业考核登记表)。

各系将答辩时间、地点、学生名单、分组情况及答辩专家与秘书确定后,在答辩开始前两周报继续教育中心,由继续教育中心通报主考院校;答辩前一周,各系应将参加答辩学生论文(一份)交继续教育中心,由继续教育中心交衔接学校。

四、缴费

1、 按区考试院规定,所有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须交答辩费150元。

2、 请各系在答辩前将论文答辩费收齐后,统一交主考院校。

继续教育中心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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